呼市整车货物运输业务流程(简称货运流程)是指货物从接受托运到交付收货人的生产活动。货运过程一般包括货物装运前的准备、装载、运输、卸货、储存和交付。只有完成上述操作后,货物才能实现其空间位移,而车站是货物运输起止的营业场所。内蒙古整车货物运输作业可分为交付、途中和到达三个阶段,包括:货物的托运和运输、货物的装卸、票务、货物的离场、货物到站的交付和交付、结算运费及杂费、商务事故处理等。
一、调度站负责整车运输。货物在始发站的各种货运作业统称为发站工作。调度站工作主要由接受托运、组织装车、核算票务三部分组成。 1.接受托运。接受托运时,需要进行货物的包装、确定重量和办理单证等操作。 (一)货物包装 为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,便于装车,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应按照《标准》(代码GB)及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包装。对于未列入《标准》的货物,托运人应根据托运货物的质量、性质、运输距离、道路、气候等条件,根据运输工作的需要做好包装工作。货运站应认真检查托运人托运货物的包装质量,如发现货物包装不合格,应建议并督促托运人按有关规定更换货物包装,并然后搬运货物。对于在搬运、装卸、运输或储存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货物,托运人不仅要改进包装,还要在每件货物的明显表面贴上货物运输指示标志。
(二)货物质量 货物质量不仅是企业计算运输工作量、计算货物运费的依据,也是充分利用车载车辆质量保障行车安全、商品的完整性。商品质量分为实际质量和计费质量。商品质量的判定必须准确。货物可分为重货和轻货。任何每立方米质量小于 333 公斤的货物都是轻质货物;否则,就是实际的重货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承运质量标准的整车实重货物。一般由发货人提出质量或件数,经车站批准后进行运输。货物的质量应包括其包装的质量。
(三)托运人办理托运单证时,应在始发地货运站办理托运手续,并填写托运单(或运单)作为书面申请。货物托运单。注:1、本表是托运人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的有效凭证,也是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收据和费用结算凭证。 2、托运人、承运人、收货人必须如实填写,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。运单填写注意事项如下: ①内容准确完整,字迹清晰,不可涂改.如有变更,应由变更地点的托运人出具证明; ②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填写全名,起运地和到货地应注明行政区域; ③ 货物的名称、包装、件数、体积、重量应填写完整。 2.组织加载。货物装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和货运检验,以确保其运输的安全和货物的完整性。装载时注意堆放货物,在严格执行货物装载规定的前提下,努力提高装载技术,充分利用车辆的车载质量和体积。货物装车后,应严格检查货物装车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。 3.会计系统投票。托运人办理托运货物时,应按规定向车站缴纳运输及杂费,并取得装运证明和票证,如表2-6所示。货运单是根据运单填写的金融工具。在始发站,是向发货人收取运费的依据:在到达站,是与收货人交接货物的凭证之一。此外,货运单也是企业完成货运量统计、计算营业收入和计算相关货运工作指标的原始凭证。当运单和货运单上盖有运输日期时,始发站被认为是在运载货物。运输标志着公司对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承担义务和责任的开始。